州商粮局与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签订商贸合作框架协议
加强与发展地区的合作,是我们不断推进商务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11月13—16日,在中国(宁波)食品博览会期间,州商粮局局长肖祥斌与宁波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陈秀中签订了《宁波市商务委员会、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商贸合作框架协议》。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班庭源、州商务和粮食局总经济师保琨、部分科室负责人、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芝青、张亚东,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员洪茂林、商贸集团董事长叶华育、办公室、消费处、电商处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活动。
《协议》的签订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3〕11号)相关工作要求,为推动宁波市和黔西南州商贸流通领域合作交流,是双方本着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的合作交流机制创新。
《协议》分为合作宗旨、合作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三部分,有宁波商委的主要任务六项,黔西南州商粮局的主要任务五项。协议的执行,将在引导两地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在新常态条件下建立互补、共赢的经贸合作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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