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手机招商网 | 移动客户端

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庭审现场百余家企业代表旁听学习

  10月15日下午2点,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于南通市国际大厦二楼会议大厅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通健安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平帆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并在庭审之后举办了引航灯系列讲座之国际贸易中海运风险的防范讲座。
  这是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又一次把庭审现场搬进外贸企业身边,我市80家企业100余名企业代表前来旁听了庭审。
  原告:货物出口巴西遭遇下落不明
  原告健安公司是南通的一家外贸出口企业,诉称:其与巴西M公司了交付500箱共8000只导尿管的供货合同,总价款36400美元。健安公司按供货合同约定将该批货物交付被告从上海港承运巴西伊塔曰阿伊港。2014年11月17日,平帆公司接收货物后签发了全套正本提单。涉案货物抵达巴西目的港后,健安公司督促M公司付款,但因迟迟未能收到货款,健安公司与平帆公司联系货物退运事宜却遭搪塞拖延。经查询,该批货物已在港口被拆箱,并由M公司在巴西海关办理报关登记,由此证明了平帆公司未凭正本提单放货。健安公司要求赔偿货物损失。
  被告:未实施无单放货行为
  被告平帆公司辩称:健安公司并不是正本提单记载的托运人,双方之间不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且承运人并未向M公司交付涉案货物,货物至今仍在巴西海关监管的保税仓库,无单放货的事实并不成立,请求驳回健安公司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目的港“无单放货”还是“无人提货”?
  经过法庭的初步审查,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包括:一是原、被告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二是涉案货物是否仍在承运人的掌控之中,即无单放货事实是否成立。
  原、被告围绕上述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发表各自观点。
  经双方举证,法庭认为本案就涉案货物是否被放行的认定与巴西财政部第1356号法令就巴西海关对清关完毕后进口方可不凭正本提单提货的改革措施密切相关。法庭认为需进一步调查涉案货物在巴西目的港的情况及其清关的手续。主审法官柯永宏宣布休庭,该案将在原、被告进一步举证后再次排庭。
  本案因涉及巴西财政部第1356号法令中关于不需正本提单提货的改革,该政策虽旨在提高货物清关效率,简化进口程序,而不在于干预正常合法的物权交割。但在实务中,国内的外贸企业、承运人、货代及银行都因该法令而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原、被告都表示对于巴西的此项改革并不十分理解,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能够抽丝剥茧,找出货物出口到巴西的整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或薄弱环节,为今后的业务提供指导。
  特殊的庭审同时也是特殊的培训
  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的引航灯系列讲座先后涉及“提单”、“无单放货”及“目的港无人提货”等专题,本次庭审结束后柯永宏法官以“国际贸易中海运风险的防范”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讲座。讲座针对近期外贸企业及承运人较常遭遇的问题提出解答,即国内外贸企业作为实际托运人仍持有全套正本提单,在提单并未流转的情况下,承运人或因目的港政府指令等原因已将货物拆箱并处于目的港海关监管之下,此时货物虽然尚未交付给收货人,但承运人可能已经丧失了对于货物的控制。这样的局面有可能引起因“无单放货”而托运人向承运人索赔货款的纠纷,或者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承运人向托运人索要货物滞留目的港期间的各种费用的纠纷。柯永宏法官就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分析此类现象背后的成因并提出应对策略。讲座之后,参与讲座的南通外贸企业积极提问,并就各自企业的特殊情况及个案咨询意见。
  南通商务局副局长、南通市贸促会会长金维枢对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派出法庭以公开庭审警示其成员企业和规范贸易操作、防范经营风险做了较有针对性的讲座表示感谢,认为通过旁听庭审及讲座,为南通的外贸企业解析了国际贸易中货物贸易合同关系与运输合同关系的联系和区别,不仅增强了外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安全意识、防范风险意识,也为企业避免贸易、海运风险及企业的维权之路指明了途径。

(    2015-12-11)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评论
经典案例
市州观察丨截至11月,绵阳签约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61个 ..[详情]
山西政银企携手再给实体经济注入“稳定剂”[详情]
2023襄阳·中国旅佬大旅游联合体文旅推介会召开[详情]
爽爽贵阳,“京”喜相见--爽爽贵阳秋冬新玩法推介会在京举行[详情]
2个月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个 渌口区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详情]

用户指南

安全保障

会员服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动态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5中国区域经济招商网 河北绿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zgzhaoshang.com)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378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