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手机招商网 | 移动客户端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交口滨水社区发展 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稳定住房消费政策,促进交口滨水社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激励政策

(一)补贴政策

1.支持居民、村镇人口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市住建局备案的购房买卖合同参照三门峡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执行。

2.为鼓励群众购买交口滨水社区住房,促进交口滨水社区平稳建设,给予在滨水社区购房群众以下补贴优惠政策,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1)已认购交口滨水社区住房的群众。因修建高速、高铁以及社区建设、重点企业入驻等搬迁的交口乡群众,以新建安置房成本综合基价的75%购买;交口乡其他已交购房定金或首批购房款的群众,以新建安置房成本综合基价的95%购买。以上两类群众在2015年10月31日前交清第二批房款,可享受在原有优惠基础上,每平方米再补贴100元。

(2)2016年12月31日前,凡户籍在交口乡的人员,购买交口滨水社区住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户籍在湖滨区范围内的人员(不含交口乡户籍)或湖滨机电制造业园区从业人员,购买交口滨水社区住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凡户籍在湖滨区范围外的人员,购买交口滨水社区住房的,每平方米补贴80元。

(3)鼓励社会团体进行团购。2016年12月31日前,凡一次性团购30套以上(含30套)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超过100套(含100套)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允许若干单位联合团购。

以上三种补贴政策,只可享受其一,不得重复享受。

(二)落户入学政策

湖滨区户籍以外人员购买住房,凭购房合同,按户籍政策相关规定,可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购买房屋所在地落户手续;在市区工作的,凭购房合同和工作证明,可按照教育部门相关政策,直接在湖滨区区属小学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三)税费政策

凡在交口滨水社区内建房或从事房地产开发形成的相关税收,由交口乡乡级财政全部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和个人在交口滨水社区建设幼儿园、学校、文化大院、老年人活动室等公益设施并无偿捐献,或以现金形式捐赠公益设施建设的,税费减免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与交口滨水社区建设的投资者申请保留的门面房、超市等经营性用房,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应适当减免相关费用。

(四)社会荣誉

对资助修建道路、自来水、水利、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的企业或个人,投资额较大的,允许以个人或企业名称冠名交口滨水社区标志性建筑物或重要基础设施,征得投资(捐资)人允许后,可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推介。对交口滨水社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可在社区显著位置刻碑留念。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加快推进交口滨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口乡,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具体协调解决滨水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责任,协作配合。为加快推进交口滨水社区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项目专项资金;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办理社区规划手续和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区房管局负责协调办理社区房屋产权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道路建设;区水利局负责实施社区给排水工程;区林业、供电、环保、环卫、教科体、民政、卫计等部门负责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促进交口滨水社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农村群众居住观念、生活方式等进行宣传引导,使其真正认识交口滨水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交口滨水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捐资捐物,通过开展帮扶和互助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交口滨水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监管,做好保障。交口乡要规范、科学、有效使用好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区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主动跟进,加强指导和监管,严防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交口滨水社区建设健康顺利实施。

三、适用范围及时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交口滨水社区,崖底街道花开四季社区可参照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若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本暂行办法有效期截止2016年12月31日。

本暂行办法由区房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加快推进交口滨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附 件

加快推进交口滨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薛蒲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董兴连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交口乡党委书记

师生林 区政府副区长

潘东生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成 员:荆 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川 区发改委主任

钱越茂 区教科体局局长

刘红杰 区民政局局长

王 平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慧霞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贠绍成 区水利局长

李向东 区林业局局长

董 琳 区建设局局长

王金明 区房管局局长

李红梅 区卫计委主任

亢 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峥 区环卫局局长

程跃森 湖滨供电分局局长

杨占国 湖滨环保分局局长

张永星 交口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口乡。张永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荆锐、张少平(交口乡副书记)、宋顺康(交口乡主任科员)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湖滨区人民政府    2015-12-18)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评论
经典案例
市州观察丨截至11月,绵阳签约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61个 ..[详情]
山西政银企携手再给实体经济注入“稳定剂”[详情]
2023襄阳·中国旅佬大旅游联合体文旅推介会召开[详情]
爽爽贵阳,“京”喜相见--爽爽贵阳秋冬新玩法推介会在京举行[详情]
2个月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个 渌口区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详情]

用户指南

安全保障

会员服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动态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5中国区域经济招商网 河北绿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zgzhaoshang.com)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378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