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提出以下意见:
1、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2、改革管理体制。加快简政放权,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市场化进程,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3、推动创新发展。加快信息化进程,提升组织化水平,健全展览产业链,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机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4、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展览业标准体系,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
5、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展览业布局,落实财税政策,改善金融保险服务,提高便利化水平,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为展览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商务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指导、督查和总结工作,共同抓好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