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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73”计划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52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73”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型引领、三量齐升、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优势突出、定位清晰”的总要求,着力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73”计划,打造一批“标准统一、功能配套、管理科学、环境宜人”的现代产业园区,使产业园区成为鼓励和动员全民创业创新、精准扶贫、科技推广、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扩投资的重要平台,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立足现有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着力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实施“73” 计划。即:集中三年时间,整合资金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以上。新建300万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功能配套的标准厂房,引进入园企业300家以上,到2020年,各有关行业吸纳就业人员30万人以上,创新创业园区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实现税收30亿元以上。

三、实施重点

(一)优化规划布局。坚持“集约性、科学性、前瞻性”原则,主要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建设创新创业园,园区面积按1-2平方公里以上进行规划。创新创业园区选址要基本满足水、电、路、气等条件;要围绕产业定位和行业特点,合理确定园区总体布局和标准厂房建设结构;要综合考虑生产、生活需要,根据用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要同步完善集中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各类配套,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园区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建筑密度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的7%

(二)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创新创业园区要充分发挥资源、区位比较优势,结合地方实际,坚持错位、差异化发展,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要求,合理确定1-2个主导产业。创新型产业要重点引进成长性好、研发力强的企业,创业型产业要重点引进符合当地资源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标准厂房项目应符合产业定位或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关联产业。禁止引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禁止园区企业生产国家公布的淘汰类产品。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到创新创业园区创业。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园区科技创新辐射带动作用。

(三)规范标准厂房建设。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招商、谁受益”原则,鼓励以工业地产的方式,实现建设主体和招商主体市场化,建立健全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综合运用PPPTOTBOOBOT、股权、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模式,参与标准厂房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探索利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将土地补偿费作价入股建设标准厂房。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参照全省标准厂房建设示范图册和建设规范执行。厂房层高按照行业和企业需求科学确定,鼓励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厂房功能一般实行生产+办公联合厂房设计,单体设计要充分考虑各类辅助设施需要,留足必要空间。厂房外形规整,色彩具有行业特色,总体协调一致。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合理规划货运通道、电梯布局,保证必要消防间距,控制防火分区面积。

(四)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完善园区供水、供电、供气、路网、通讯、排污、信息、消防等基础设施,确保实现全覆盖。各县市区公租房建设任务,要优先布局创新创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项目,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工业地产项目,要加强其外围交通网络建设的水、电、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对接配套,水、气等相关收费标准与政府自办工业园区同等对待。

(五)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按照标准厂房建设与引企入园同步进行,要求确保当年标准完成招商进驻企业70﹪以上,下年原则上要求全面完成招商企业的进驻,推动招商主体专业化,更多通过标准厂房的投资主体招商和建设主体招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采用自主选择、自负盈亏的方式,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前置招商、专业招商、精准招商、点对点招商、以商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盈利性。支持园区龙头企业积极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实现产业链招商。探索建立区域内项目落地“飞地”模式,实行利益分享,促进产业聚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大学生、州外资本和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入园创新创业。鼓励引导在外经商乡友回乡投资创业。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政支持。积极争取省里资金支持。州每年筹措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三年筹措资金3亿元以上,采取县市区申报、州审核的方式,按照“谁投资、补偿谁”原则,通过竞争性立项,重点用于对标准厂房建设给予奖励性补助。各县市区要根据财力情况设立工业地产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地产项目建设,对在建工业地产项目通过投资补助、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比照省、州重点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对符合减免政策的事项,按规定减免费用。

(二)加大金融扶持。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尤其是工业地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向入驻企业提供法人按揭贷款服务。建立多元化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加强银企合作,银园对接,开展多形式的银企洽谈会,扩大企业贷款担保规模。支持园区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引导州内外风险投资,为创新创业园区提供优质服务。搭建融资平台,积极吸纳国家政策性商业性银行专项贷款。

(三)加强用地保障。加强园区用地现状调查和评估,充分利用好闲置土地。优先保障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用地指标,在用地审批上实行绿色通道。土地供应可以将标准厂房建设要求作为招拍挂出让的条件。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原则上按照当地工业园区实际工业用地价格确定。标准厂房建设期间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建成后允许对标准厂房占用的土地进行分割发证,但严禁改变功能用途。鼓励对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

(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加快推动园区管理标准化、企业化、去行政化步伐,建立与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新型园区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让创业者创业成本更低、创业速度更快、创业效果更优。积极培育法律援助、产权交易、职业介绍、管理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切实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力落实创业投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科技创新、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等方面优惠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湘西自治州创新创业园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创新创业园区建设中的项目安排、资金管理、监督考核、协调指导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创新创业园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目标考核。州创新创业园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标准厂房建设、引企入园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奖评、一年一考核。对完成情况不理想、进度滞后的,州人民政府对县市区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园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州予以通报。

 

附件:1、湘西自治州创新创业园区“73” 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2、湘西自治州创新创业园区“73” 计划奖补资金筹措任务分解表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524       

附件1

 

湘西自治州创新创业园区“73”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园区名称

规划面积

(平方方里)

      

2015

2016

2017

标准厂房

建设

(万平方米)

入园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吸纳就业人数

(万人)

产值

(亿元)

税收

(亿元)

标准厂房建设

(万平方米)

入园企业()

标准厂房建设(万平方米)

入园企业()

标准厂房建设(万平方米)

入园企业()

 

15.44

303

303

300

30

300

30

108

101

100

101

95

101

湘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

2

56

45

60

5

50

5

26

15

15

15

15

15

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

2

40

36

40

4

40

4.5

15

12

15

12

10

12

泸溪县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

1.2

30

36

30

2

20

3

10

12

10

12

10

12

凤凰县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

2

30

30

30

3.5

25

2.5

10

10

10

10

10

10

古丈县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

2

23

30

20

2

20

2

3

10

10

10

10

10

花垣县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

2

30

36

30

2.5

50

4

10

12

10

12

10

12

保靖县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

1

30

30

30

3

30

2.5

10

10

10

10

10

10

永顺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

1.5

30

30

30

4

25

3

10

10

10

10

10

10

龙山县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

1.74

34

30

30

4

40

3.5

14

10

10

10

10

10


附件2

 

湘西自治州创新创业园区“73”计划

奖补资金筹措任务分解表

 

序号

 

资金筹措任务(万元)

2015

2016

2017

  

31500

10500

10500

10500

1

发改委专项

1500

500

500

500

2

财政局专项

6000

2000

2000

2000

3

经信委专项

1500

500

500

500

4

扶贫办专项

6000

2000

2000

2000

5

科技局专项

1500

500

500

500

6

人社局专项

6000

2000

2000

2000

7

农发及农特资金

3000

1000

1000

1000

8

乡镇企业资金

1500

500

500

500

9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4500

1500

1500

1500

                                    

(湘西自治州政府    2016-01-21)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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