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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 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3号),充分发挥内贸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拉动经济增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推动商贸流通、旅游文化、装备制造、金融、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引导超市、便利店等零售业开展网络销售,支持餐饮、娱乐、生活服务类商家开展网络团购业务。依托区域工业企业集群和产品市场,着力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社区服务资源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旅游、娱乐、家政、配送等多功能的居民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纵向延伸,积极发展“一村一电”模式,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开设网店。引导企业入驻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鼓励地方特色产品和知名企业进驻线下主题馆。加快建设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扩大特色产品网上销售规模。积极创建电子商务省级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支持社区开设网络购物投递场所,鼓励物流企业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农村网店物流配送速度。

  (二)大力发展物流配送。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优势,加快建设嘉峪关国际港务区,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嘉峪关航空口岸开放。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批跨区域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仓配一体等先进模式。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

  (三)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物流配送为依托,推进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连锁,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直采基地和信息系统,提升自愿连锁服务机构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能力,引导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规范和拓展其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功能。引进一批大型连锁企业,通过加盟等多种方式改造提升一批城市社区连锁便利店。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加强镇村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

  (四)大力发展特色商圈。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全省向西开放战略,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商贸、文化、旅游、休闲等产业,推动文化旅游商贸融合发展。加快特色商业街建设,依托关城文化景区等文化旅游产业,大力发展都市型商圈、特色型商圈,使其成为城市流通产业的核心增长极和促进消费的重要平台。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华中路商贸中心等一批城市流通综合体、购物中心、综合超市和商贸功能服务区,打造具有浓厚文化氛围和西部风情的区域型商圈,增强城市商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二、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商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进,拓展商品展示、研发设计、品牌孵化、回收处理等功能,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合理调整现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引导新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向安远沟综合市场聚集区集中发展。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新建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设施等,形成不同层级、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标准化公益性市场体系。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加强市场周边道路、停车场规划建设,切实解决城市物流、快递配送存在的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  

(六)加快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深入实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进商品配送中心、农贸市场覆盖到乡镇、农家店和村级综合商贸服务社覆盖到行政村。加快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做大做强农产品收购、冷藏、低温仓储和运输的优势涉农流通企业,建立农产品集配中心和农产品销售终端。对符合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县乡农贸市场、冷藏冷链流通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项目,要在建设立项、审批、土地征(占)用、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七)增加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投入。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社区建设以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等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模式,探索以社会化、市场化、商业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公益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服务人员供给基地,培育一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健全养老护小型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体系,扩大家政服务供给。支持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机构,在居民社区建立一批商业服务网点,为群众提供养老等服务。严格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新机制,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切实执行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八)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绿色低碳节能设备设施,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推广绿色低碳采购,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促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设以标准化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分拣集聚区)、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重点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节能型装备,使用清洁能源。支持企业创新回收方式和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水平。

  三、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

  (九)培育引进一批大型骨干流通企业。推动优势流通企业利用参股、控股、联合、兼并、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增强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和鼓励大中型零售企业不断提升业态层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流通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增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活力。继续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在充分把控行业和产业链风险的基础上,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支持限额以下企业做大做强并转为限上企业,引导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法人企业。

(十一)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拓展国内商品市场对外贸易功能,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辐射面广的内外贸结合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建设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集结国内商品走向国际市场。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进口重要资源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有需求的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费品,代理国外品牌,满足群众需求。    

四、着力改善营商环境

  (十二)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涉及内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审批、备案等事项。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对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允许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

  (十三)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定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行政机关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取消针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等歧视性政策,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建立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及信用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健全举报投诉办理和违法行为曝光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四)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网络商品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源头追溯、质量担保、损害赔偿、联合办案等制度,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探索电子商务打假措施和有效途径,建立商品流通可追溯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案件曝光平台。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农村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商务信用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分步实施、分级共享”的原则,尽早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逐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使用机制,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第三方专业评价,引导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商务诚信环境。

  (十六)完善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机制。健全市场信息统计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发挥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三大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和预测质量。认真做好流通业统计工作,创新分析方法,提高分析水平,切实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完善市场调控体系,加快肉菜基地建设,建立肉、菜等储备商品管理体制,完善收储投放机制,健全应急投放网络,增强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十七)高度重视流通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内贸流通产业对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将发展内贸流通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大力推进。

(十八)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发展、商业网点布局、流通基础设施等,科学合理编制全市“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贸物流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内贸流通市场结构和布局。

(十九)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根据《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

(嘉峪关市商务局    2016-01-22)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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