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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延边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州现代职业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建设延边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为推动我州绿色转型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实现“五个延边”建设奋斗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统筹发展。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强化政府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等职责。统筹发展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部门配合和行业指导,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二)坚持服务需求、就业导向。面向社会需求办学,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三)坚持系统培养、特色办学。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州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15000名和6000名。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成,全州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2所国家中职示范校办成国内名校,3所中职校进入省级示范校行列,职业院校发展有效对接全州产业布局。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中职升入高职院校、中职和高职升入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比例分别达到20%和30%。建成25个省级示范专业、10个州级特色专业和3-5个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建成2个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有就业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至少得到一次培训,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基本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贡献力大幅度提升,形成与延边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中职与高职有机衔接,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开放融合,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协调发展的延边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绿色转型发展,促进充分就业,全州职业教育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

  1.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强化中职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政府主导,推动延龙图区域中职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2所国家示范中职学校扩大办学规模,促进珲春中职学校加快形成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人才培养能力,形成以延吉为核心、敦化、珲春为支撑、其他县(市)为特色职教基地的现代职业教育布局,使职业教育有效对接全州重点产业。鼓励行业企业与县市政府合作将本县(市)职教中心办成混合所有制中职学校,支持现有民办中职学校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提升办学实力。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严格普高招生计划,积极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职教育分流。加大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青年农民等群体力度。

  2.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建设延边现代职教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规划和建设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统筹各方力量、集成政策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引导行业企业参与建设、支持发展,将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东北东部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支持延边大学师范分院办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师范院校。在2所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建立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分院。统筹实施州内中高职衔接,扩大“2+3”“5年一贯制”培养规模。

  3.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争取省里支持,扩大我州职业院校进入全省中职和高职“2+3”、中职和本科“3+4”、高职和本科“3+2”衔接招生范围。将高职本科衔接培养项目纳入州政府与延边大学校地合作内容,形成支撑我州产业发展的产品研发到成果转化应用的技能人才培养链条。建立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价制度。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升学考试办法,做好政策宣传、分类指导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通过政策支持,推动实施工(农)学交替、现代学徒制、远程教育等学习方式。支持县(市)农广校、职教中心采取半农半学等弹性学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务农农民的职业技能。普通教育学校要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辅导教育。开展高中段职普融通试点,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创造条件。

  4.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岗位培训、创业能力和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取得培训资质,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支持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与街道、社区合作开展社区公益性培训。

  (二)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

  5.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允许机构和个人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形式举办分校(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和研发中心。

  6.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和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机制,引导发展中高职多层次衔接、产学研多主体联合的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支柱产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州产业链的职教集团,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积极探索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支柱优势产业合作举办职业院校。支持通过股份制合作等形式,引企入校、校办企业等多样化校企合作模式,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校内教学生产型实训基地。推动规模企业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组建由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提出行业人才规格和质量标准,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

  7.加强交流与合作。支持州内县(市)之间职业院校通过专业共建、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办学。采取政府推动,创新合作机制,全面推动延龙图区域中职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以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覆盖州内中职学校的教学联盟。建立围绕长吉图先导区产业发展布局,支持与长吉两市优质职业院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依托我州多边、双边国际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对接特色产业园区,推动实施中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际先进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吸引国(境)外优质职业院校到州内办学。

  8.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高职院校根据核定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设置专业,在编制结构标准及机构设置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自主选用硕士以上教师和高技能人才,自主评聘专业技术(技能)职务。扩大中职学校在专业设置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实行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

  (三)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9.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德育为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完善全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落实“双证书”制度。建立按专业大类成立的州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大实习实训的比重,2020年实习实训在中职和高职教学中的比重分别达到70%和50%左右。保证顶岗实习的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基本一致。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教学方法。探索在加工制造和现代服务等专业领域,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定期开展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0.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统筹规划全州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职业教育对接支撑全州百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统筹推进专业建设,围绕州内支柱优势特色产业,确定一批中高职教育衔接培养专业,形成学校间定位准确、错位竞争、有序发展的专业建设体系。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和2所国家示范中职校要在专业建设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落实教师专业建设标准。学校空编主要补充紧缺专业教师,文化课教师补充通过调剂解决。对专业性强、实训技能要求高的岗位,可以按规定采取专项招聘方式。建立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按照不超过编制总数20%的数量,聘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所需费用从高职院校在新增生均拨款中统筹解决,中职学校由财政另行核发。围绕重点专业群和特色专业点,打造一批省、州级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学团队。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科研工作,组建专兼结合的职教研究和培训队伍。依托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全州中职师资教研和培训基地,赋予延边大学师范分院对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指导职能,争取延边大学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支持。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单列。

  12.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装备水平,2016年完成全州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应用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实现全覆盖。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步伐,推广应用远程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方式,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分析,促进专业调整与人才培养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和县(市)政府承担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要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做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协调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具体事务干预。落实部门职教工作职责,完善并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合力。适时修订《延边职业教育条例》。

  (二)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州和县(市)政府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州和县(市)继续提高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足额落实应负担的免学费和助学金经费,足额落实中职学费补差。2015年起,公办中职学校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高职院校按照省制定的2015年专科高职院校生均1.2万元以上拨款标准,核定财政高职院校经费,并于2017年达到本科院校标准。教育、发改等相关部门,要争取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我州职业教育发展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各行业部门培训项目和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考评督导。制定职业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履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实行督导结果公布制度,将督导情况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环境。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促进企业提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建立相应的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表彰制度。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    2016-01-22)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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