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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业节水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深化农业节水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推行高效节水灌溉,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节水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出我市深化农业节水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抢抓甘肃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和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机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上下互动的农业节水机制,健全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与水权水价改革、土地集中流转、农业布局调整、农艺节水推广、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及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相结合的制度,形成中央补助、地方配套、经营主体多元化投入和整体推进机制,引导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参与节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完善建管结合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建设、技术服务、运行管理责任制,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农业节水项目优先在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区域和节水作物种植及土地相对集约经营的地区实施。民勤县和凉州区、古浪县井灌区基本普及滴微灌高效节水灌溉;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山水灌区全面推行末级管网化高效节水灌溉;天祝县南阳山片等牧区、半农半牧区配套喷灌。通过重点带动、连片建设、规模发展以高效节水灌溉为主的农田水利工程,改变传统灌溉方式,促进农业生产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变,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
  (二)推进农村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大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明确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实施主体和管护主体地位,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鼓励经营大户及企业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对经营大户和农业经营企业在项目申报上,与农户一视同仁,并适度优先。鼓励经营大户及企业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农艺和其他节水措施,充分调动经营大户及企业的积极性,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农作物单位产出,降低劳动强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高效节水设备生产经营厂商组建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
  (四)有效整合资金保障高效节水投入。集中整合节水灌溉、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道路建设、农机补贴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保障高效节水项目投入。鼓励乡村两级自筹和农民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
  (五)建立项目建设与节水量挂钩机制。将项目建设与节水量相挂钩,农业用水与水权配置相挂钩,对达到项目节水效益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到项目节水效益的给予批评处罚。同时,结合培育水市场,建立节水银行制度,对完成节水指标再节约的水量,给予节水奖励,或者在下一轮水权配置中增加再节约的水量;对未完成节水指标的,给予处罚,或者在下一轮水权配置中减少相应的水量。通过实施农田水利项目、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农业规模发展。
  三、工作制度
  (一)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各区县要抓住国家农业节水建设项目投入的机遇,做好建设规划,储备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择优确定实施范围,精心编制建设方案,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切实争取项目立项实施。市级水利和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审查,协调区县及时申报项目,争取省上及时批复实施项目。
  (二)实行项目招标采购制度。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农田水利项目重要设备材料,市、区县协助由国家部委组织统一招标采购;利用国家资金的省级重点农田水利项目重要设备材料,市、区县协助由省上厅局组织统一招标采购;政府投资的一般农田水利项目设备材料,区县协助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交易中心招标,大宗材料和设备要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三)实行项目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农业节水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服务,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项目实施区域坐标定位制度,健全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实现精细化建设管理。
  (四)实行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农业节水项目严格落实基本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完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实行项目质量与安全终身负责制度,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质量合格、工程安全、效益显著。
  (五)实行工程验收移交制度。农业节水项目实行分级验收制度,项目法人及时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调试运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县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总体验收,国家部委进行抽查验收。工程验收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工程移交给农村合作组织等用户使用管理,签订工程运行管理协议,明确维修管护责任和节水量挂钩指标,确保项目长效运行和效益发挥。
  四、工作职责
  区县政府要对辖区农田节水建设工作负总责,河西走廊高效节水项目必须纳入区县政府重点项目责任制管理,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项目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农业节水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区县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国土、水务、农牧、交通、农机、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做好农业节水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足额提取10%和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建立金融支持和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入的融资平台
  发改部门要统筹制定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节水建设与各类发展规划的衔接对应,协调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对农业节水建设的协同支持,会同水利部门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纳入县级政府重点项目或省级重大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政策支持,拓宽投入渠道,创新扶持方式,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集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加强融资措施,落实土地出让收益和水利基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监督和指导农田水利建设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支持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确权认证,将土地整治等项目与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结合起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水务部门要负责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协调争取,督促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强对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服务指导,将农田水利建设与破解结构性缺水、节水增产、水权水价改革相结合,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打造武威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
  农牧部门要积极引导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认证,加强主体生产模式实施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推广应用高效农业节水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农机部门要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新型农机具的研发和引进力度,加强节水设施设备的补贴,推广节水省工的新机具,提高机械化对农业节水建设的支持程度。
  交通部门要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确保农机下田、节水设备进地、农产品收运畅通。
  供电部门要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步伐,加强对农业节水灌溉供电配套支持,加大对节水灌溉设备的电力供应和电费优惠力度,保证农业节水建设用电。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16-01-22)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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