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扶持政策
1、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可按相关政策实行分步到位的办法。
2、进入园企业,可根据项目情况按建设进度和规模效益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具体标准、操作办法由园区管理机构与企业约定。
凡按国家规定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企业,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按规划建筑面积18个月内建成投产的,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设计生产规模和效益(含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的,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 2016-02-17)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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