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具体程序按照《清远市司法局行政决策制度》、《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和《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目录,请向局办公室反馈。
清远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23日
( 2016-02-19)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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