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手机招商网 | 移动客户端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40号关于2016年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为使利害关系方及时了解措施期限,商务部对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公告如下:

  一、将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均通过本公告一并对外告知(见附件),商务部不再发布个案措施到期公告。

  二、在本公告附件所列个案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日60天前,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征收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三、该申请书应包含要求进行期终复审的明确表示和终止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可能导致倾销/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充分证据。

  四、如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按本公告的规定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同时在相关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前,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终止实施。

  附件:将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览表 


(    2016-02-25)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评论
经典案例
市州观察丨截至11月,绵阳签约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61个 ..[详情]
山西政银企携手再给实体经济注入“稳定剂”[详情]
2023襄阳·中国旅佬大旅游联合体文旅推介会召开[详情]
爽爽贵阳,“京”喜相见--爽爽贵阳秋冬新玩法推介会在京举行[详情]
2个月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个 渌口区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详情]

用户指南

安全保障

会员服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动态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5中国区域经济招商网 河北绿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zgzhaoshang.com)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378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