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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促进我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把加快企业上市作为全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作为企业集聚创新要素、做大做强做优的重要途径,按照企业自愿、市场主导、中介服务、政府支持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优化服务环境,大力培植上市资源,加快促进我区企业进入境内外、场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集聚要素、整合资源、提升产业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任务。积极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资产规模较大、盈利水平较高的企业到主板和中小板上市;扶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到境外上市;支持实力雄厚、管理能力强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借壳上市。引导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自身经营和管理,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积极上报全国股转系统。支持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引导成长性好、具备一定竞争实力的中小微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


  (二)主要目标。2015年新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10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到“十三五”末,全区上市公司达到7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0家以上,一大批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初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机制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平稳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良好格局。


  三、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强化上市、挂牌宣传培训。编制宣传资料,2015年10月前完成上市挂牌知识手册编写,介绍上市挂牌流程、政策解读、各部门职责分工等相关内容。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区企业上市挂牌集中培训活动,提高企业资本运营意识和能力。组建区级宣讲团和服务队,深入各街镇和西青开发区进行培训辅导,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每半年开展1次上市知识巡回宣讲,2015年11月前完成首轮巡回宣讲。组织学习先进经验,每年组织重点企业赴先进地区、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及优秀上市、挂牌企业考察学习2次以上。各街镇和西青开发区要积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宣讲培训活动。积极宣传报道企业上市、挂牌成功范例,营造我区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良好氛围。(由区金融办、新闻中心、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


  (二)加强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搜集后备企业资源,筛选一批有上市、挂牌意愿且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纳入后备企业资源库,并按照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三个层次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后备企业梯队。区金融办对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进行全面管理,制定入库标准,开展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2015年10月底前初步建成,每月进行动态更新。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按照区金融办制定的统一标准,健全、维护辖区内后备企业资源库,作为全区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子库,并负责本区域内后备企业资源的搜集和数据录入、更新工作。(由区金融办、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


  (三)积极开展辅导推动工作。由区金融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指导推动,对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有条件进入辅导期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企业;对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基础较好的企业,推动企业规范改制,夯实基础,尽快进入辅导阶段;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竞争力。将重点培育与长期培育结合,由区金融办帮助重点培育企业量身定制上市路线图、时间表和记录卡,2015年11月底前制定第一批重点培育企业的上市路线图、时间表和记录卡。建立处级领导挂钩负责制,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安排分管副处级领导负责重点培育企业上市工作的服务推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由区金融办、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


  (四)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服务机制。由区金融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为后备企业开辟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区金融办每月对后备企业在上市、挂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通报,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解决。区金融办负责与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沟通联系,申领“天津市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证”,协调办理相关审批和登记事项。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镇要将支持企业上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落实好现有政策,切实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上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股权纠纷、证照补办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简化程序,及时办理;对于没有具体政策规定的特殊问题,采取“一企一议”方式妥善解决。(由区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科委、工信委、商务委、农经委、财政局、房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西青规划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和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


  (五)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选择一批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中介机构,建立优质中介机构数据库,搭建工作群,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健全信息沟通机制。采取座谈、沙龙、联谊、网上咨询等形式,增进企业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为企业与中介机构交流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与我区企业签订上市、挂牌服务协议的中介机构,要明确上市、挂牌任务书和时间表,强化绩效管理;每年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服务水平、诚信状况进行跟踪评估,实施退出机制,促进中介机构完善服务。(由区金融办、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


  (六)引导各类资金支持后备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商业银行对后备企业提供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优先为后备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引导已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区后备企业,积极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区开展投资业务。(由区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市、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政策的扶持导向和引领催化作用。区发展改革委、科委、商务委、工信委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向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由区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科委、工信委、商务委、财政局负责)


  (八)提升干部金融素养。把资本市场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的金融观念和素养。区金融办每季度举办资本市场知识专题培训班,对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镇负责同志开展集中培训。加大金融人才选拔和使用力度,鼓励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由区委组织部和区金融办、人力社保局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科委、工信委、商务委、农经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房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西青规划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青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具体负责全区企业上市、挂牌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镇要明确责任部门、联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企业上市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每季度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沟通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完善问题会商机制,区金融办协调相关部门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处理涉及后备企业有关问题。区金融办定期深入街镇、西青开发区对重点企业开展改制、上市、挂牌工作指导,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要指定专人对重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三)严格责任落实。建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企业资源状况,科学设定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工作中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区金融办负责对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每年度对各街镇、西青开发区下达工作目标,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西青区政府网    2016-03-14)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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