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的请示》(邢政呈〔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
二、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887.49公顷,共2个区块。其中,北区面积1683.0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一街,南至南二环,西至106国道(世纪大街),北至北四环;南区面积204.4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胡家屯、马厂等村地,南至第什营、芦头等村地,西至谭家庄、第什营等村地,北至东夏官、乔家庄等村地(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高新区科技创新、开放创新、制度创新,下大力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创新新高地。
四、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高新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总体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切实履行规划环评和环境保护要求。
五、省科技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